青年文学奖始创于一九七二年,由本地大学生组成,属一年一度香港文坛盛事,也一直获海内外人士踊跃支持。作家评判评选出优秀作品后,我们会发行得奖文集,为年轻作家提供途径晋身文坛。
四十一年来,不少得奖人已成为知名作家及文坛新秀,如王良和、钟国强、刘伟成、刘伟恒、胡燕青、陶杰、何良懋、马家辉、张小娴、钟伟民、钟晓阳、韦娅、刘芷韵、王貽兴、谢晓虹、邓小桦、袁兆昌、雨希、吕永佳、卢劲驰等。
参赛资格
11至40岁之香港居民,或以华文写作之海内外人士,皆可参加。
比赛组别
1、新诗、散文、小说:只设高级组及初级组;
2、小小说、戏剧(必须为舞台剧剧本)、儿童文学及翻译文学(必须根据本会网页提供的比赛文本作翻译):只设公开组;
3、高级组开放予19至40岁人士参加,初级组开放予11至18岁人士参加,公开组则予11岁至40岁人士参加;
4、年龄计算以原截稿日期(二O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)为准,生于一九九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以前即属于高级组。
5、除翻译文学公开组外,各组别均不设题目或主题限制。翻译文学公开组参赛者必须为作品命名。
字数规定
1、散文:不多于6000字; 2、小说:高级组不多于20000字,初级组不多于15000字; 3、新诗:不多于100行; 4、小小说:不多于2000字; 5、戏剧:不多于25000字; 6、儿童文学:不多于3000字; 7、翻译文学:不设字数限制;设翻译文本(请于<重要文件>页下载文本)
注意:标点符号包括在内。
来稿须知
1、来稿格式──稿件必须以电脑打字,本会不接受手写稿件; 2、纸张大小为A4,边界阔2cm,行距为「单行距离」或「固定行高:18pt」,并需采用字体大小为12号的黑色文字。 3、须以阿拉伯数字于文末标明全文字数(不包括文章命题)。 4、所有稿件一律不得有任何身份标记(如个人姓名、院校标记、笔名等); 5、投稿方法──以电邮方式呈交。详见〈投稿方法〉。 6、如来稿违反上述指引,本会有权拒绝接纳稿件。
来稿须附
1、报名表格一份,附件名称应注明作者真名﹝例:陈小明_报名表格﹞。表格可于本会网页<重要文件>下载;一篇作品一份表格。
2、参赛者身分证明文件影印本一份。为免混乱,烦请各参赛者为每一份报名表格都附上一份身份证明文件的副本(例1:一人投稿两篇作品往散文高级组,便需两份身份证明文件副本;例2:一人同时参与两个组别,如投交一篇作品往散文高级组,两篇作品往小说高级组,便需提交三份身份证明文件副本)。
3、资料不齐全者本会有权不受理。
截稿日期
截稿日期为二O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。日期以电邮接收时间为准;逾期者恕不处理。
注意事项
1、严禁抄袭或冒名顶替;
2、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个人原创,且未经任何形式之公开发表(包括任何公众/私人网站、XANGA、博客、网上论坛、报章杂志等刊物)、演出或获奖。所有未曾公开,仅用于私人传阅,或被院校老师审阅、批改的作品则不在此限。一旦发现抄袭,本会将严正处理,抄袭者有机会被永久取消参赛资格。
3、参赛者可投交多篇稿件至同一组别,亦可同时参加多个组别,不设上限,惟同一份稿件不可分投至多个组别。
4、在比赛结果公布前,参赛者不可将参赛稿件投交至其他比赛;
5、不接受集体创作;
6、投寄稿件为参赛订本,本会不接受参赛者于来稿后修改稿件;
7、所投稿件一概不获发还,请自留底稿;
8、得奖作品的版权由本会拥有,参赛者须得本会书面同意方可转载、刊登、发表文稿;
9、如违反比赛规则,本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褫夺其得奖资格,所有已颁发的奖金及奖品亦须全数归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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