众所周知,梁实秋先生是蜚声中国文坛的著名散文家和学者,同时又是享誉海内外的文学批评家与翻译家,还曾是国内第一个研究莎士比亚的权威。该奖主要是为纪念他对散文及翻译之贡献,鼓励散文创作、发掘翻译人才而设,基本由台湾文建会、中华日报社以及九歌出版有限公司负责每年文学奖的组织宣传、奖项评定、颁奖典礼等工作。其赛事目前分为两大类别,即散文创作和翻译。全球华人都可参与角逐,无年龄、职业限制。迄今为止,已成功举办23届。<?xml:namespace prefix = o ns = "urn:schemas-microsoft-com:office:office" /> 参考:第二十三屆梁實秋文學獎徵文辦法 主辦單位:財團法人台北市九歌文教基金會 協辦單位:中華日報社、九歌出版社有限公司 指導單位:文建會 一、目的: 為紀念文學大師梁實秋先生對散文及翻譯之貢獻,鼓勵散文創作,發掘翻譯人才。 二、類別: 甲 散文創作類: 以敘事、抒情為主,不限題材,文題自訂。字數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為限。 文建會優等獎一名:獎金十五萬元,獎座一尊。 評審獎若干名:每名獎金三萬元,獎牌一面。 乙 翻譯類(英譯中): 譯詩組 首獎一名:獎金五萬元,獎座一尊。 評審獎若干名:每名獎金一萬元,獎牌一面。 譯文組 首獎一名:獎金五萬元,獎座一尊。 評審獎若干名:每名獎金一萬元,獎牌一面。 譯詩及譯文之題目及原文,由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訂定。
三、參賽條件: (一)全球華人均可參加。 (二)獲得梁實秋文學獎翻譯類文建會優等獎者,其後一屆,不得應徵同一性質的獎項。散文獎則不受此限。 (三)應徵散文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、虛擬媒體(包括網站、部落格、BBS等網路媒體)發表或公開展示者。 (四)每人應徵散文以一篇為限。譯詩或譯文必須各篇均譯。為了增加參賽者得獎機會,如參加譯詩、譯文同時獲獎,以擇優錄取其中一項為主。 四、相關規定: (一)收件日期:九十九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(以郵戳為憑)。 (二)揭曉日期:九十九年十月上旬。 (三)頒獎日期:九十九年十一月上旬。 (四)發表及出版:散文類及翻譯類作品由協辦單位中華日報社發表,九歌出版社出版得獎作品集(包括正體及簡體字版),不另支稿酬及版稅。 五、參賽相關規定 (一)作品須用電腦列印於A4紙張(單面、橫式列印),作品上不可有任何姓名資料。散文創作類一式2份,翻譯類一式4份。 (二)應徵者報名表,請至九歌文學網(http://www.chiuko.com.tw/)下載相關表格填寫,附於稿末,以便彌封及獲獎時聯絡(如有疑問,請電02 2577-6564轉24查詢)。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、照片及得獎感言。 (三)發現抄襲、冒用他人作品應徵者,除取消資格外,並公布真實姓名及地址 (四)應徵作品應由個人創作或翻譯,集體創作或翻譯不予錄取。 (五)翻譯類之原文,請上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站、中華日報社網站、九歌文學網網站下載。恕不提供傳真服務。 (六)作品請掛號郵寄至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號梁實秋文學獎評委會,封面請註明應徵類別(散文創作類、譯詩組、譯文組)。作品一律不退件。 (七)凡不符徵件規定者,一律不予參賽。 (八)應徵者需尊重本辦法有關規定,不論是否獲獎,均不得提出異議。 六、評審: (一)分初審、複審、決審三階段進行。 (二)作品如有未臻水準,主辦單位得尊重評審意見,獎項予以從缺;或作品水準相當,亦得以同一獎項並列。 (三)各階段評審委員,均敦聘名作家、學者或評論家擔任,以昭公允。評審委員名單,於揭曉時同時公布。 七、其他:
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將另行公告補充。 八、洽詢電話:(02)2577-6564分機24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網址:http://www.cca.gov.tw 中華日報社網址:http://www.cdns.com.tw 九歌文學網網址:http://www.chiuko.com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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