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办单位:财团法人九歌文教基金会 协办单位:中华日报社 指导单位: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 赞助单位:台北市文化局
一、目的: 为纪念文学大师梁实秋先生对散文及翻译之贡献,鼓励散文创作,发掘翻译人才。
二、类别: 甲.散文创作类: 以叙事、抒情为主,不限题材,文题自订。字数以三千五百至四千五百字为限。 文建会优等奖一名:奖金十五万元,奖座一尊。 评审奖若干名:每名奖金三万元,奖牌一面。
乙.翻译类(英译中): 译诗组 首奖一名:奖金五万元,奖座一尊。 评审奖若干名:每名奖金一万元,奖牌一面。
译文组 首奖一名:奖金五万元,奖座一尊。 评审奖若干名:每名奖金一万元,奖牌一面。
译诗及译文之题目及原文,由梁实秋文学奖评委会订定。
三、参赛条件: (一)全球华人均可参加。 (二)获得梁实秋文学奖翻译类文建会优等奖者,其后一届,不得应征同一性质的奖项。散文奖则不受此限。 (三)应征散文作品必须未曾出版或在任何报章杂志、虚拟媒体(包括网站、部落格、BBS等网路媒体)发表或公开展示者。 (四)每人应征散文组以一篇为限,译诗组或译文组可择一或两组都参加。参加译诗、译文同时获奖,由评审择优录取其中一项。
四、相关规定: (一)收件日期:一○○年七月一日至七月三十一日(以邮戳为凭)。 (二)揭晓日期:一○○年十月上旬。 (三)颁奖日期:一○○年十一月上旬。 (四)发表及出版:散文类及翻译类作品由协办单位中华日报社发表,九歌出版社出版得奖作品集(包括正体及简体字版),不另支稿酬及版税。 五、参赛相关规定 (一)作品须用电脑列印於A4纸张(单面列印),作品弥封评选,如有任何姓名资料,一律淘汰。散文创作类一式2份,翻译类一式4份。 (二)应征者填妥报名表,请至九歌文学网(http://www.chiuko.com.tw/)下载相关表格填写,附于稿末,以便弥封及获奖时联络(如有疑问,请电02—2577-6564转20查询)。得奖者另须提供较详细之个人资料、照片及得奖感言。 (三)发现抄袭、冒用他人作品、利用他人姓名应征者,除取消资格外,并公布真实姓名及地址。 (四)应征作品应由个人创作或翻译,集体创作或翻译不予录取。 (五)翻译类之原文,请上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网站、台北市文化局、中华日报社网站、九歌文学网网站下载。恕不提供传真服务。 (六)作品请挂号邮寄至10558台北市八德路三段十二巷五十七弄四十号三楼梁实秋文学奖评委会,封面请注明应征类别(散文创作类、译诗组、译文组)。作品一律不退件。 (七)凡不符征件规定者,一律不予参赛。 (八)应征需尊重本办法有关规定,不论是否获奖,均不得提出异议。
六、评审: (一)分初审、复审、决审三阶段进行。 (二)作品如有未臻水准,主办单位得尊重评审意见,奖项予以从缺;或作品水准相当,亦得以同一奖项并列。 (三)各阶段评审委员,均敦聘名作家、学者或评论家担任,以昭公允。评审委员名单,于揭晓时同时公布。
七、其他: 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,将另行公告补充。
八、洽询电话:(02)2577-6564分机24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网址:http://www.cca.gov.tw 台北市文化局网址:http://www.culture.gov.tw 中华日报社网址:http://www.cdns.com.tw 九歌文学网网址:http://www.chiuko.com.tw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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