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每天都吃三顿饭,睡八小时觉,大便一次,小便六七次,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样是雅还是俗。 我爱听柴可夫斯基、贝多芬、马勒、舒曼的交响乐,是因为我爱听。不是因为它们雅或是还不够雅。 据说,素食是雅的,而“肉食者鄙”。但是,我还鄙鄙地常常吃肉,除了吃肉要票的那些年。所以,我深为吃肉不要票而欢欣鼓舞歌功颂德,不论这有多么卑鄙。 我爱听梆子戏、相声、芭芭拉·斯特拉桑德与凤飞飞的流行歌曲,不害怕也不避讳它们的俗,因为我爱听,能够从中得到某种愉悦。 写文章,我要稿费,因为我有这个俗俗的需要,也就不怕其俗。我又不会专门盯在稿费上,不是为了雅,而是为了文章的最佳效果和我与编辑出版部门的友谊。还有我作为一个作家的自尊和自信。 只有最俗的人才没有自信。只有没有自信的人才怕人家说自己俗。只有自恋不已的人才需要表白自己不俗。 最大的庸俗是装腔作势。最大的媚俗是人云我亦云。最大的卑俗是顾影自怜。 什么是俗?世俗、通俗、庸俗、卑俗都是俗,却大不一样。 迎合旁人是可悲的。适当照顾别人却是难免的,有时候是高尚的。坚持原则而不苟同是可敬的。为了不媚俗而不媚俗却是一无可取的空洞。 考虑雅与俗或是考虑是否媚了俗,都是活得找不到感觉的标志。就像一个人,只有消化不良的时候,才会没完没了地看自己的舌苔。 媚俗不好,媚外媚洋媚上媚下媚学者媚批评家媚潮流媚青媚中媚老,都同样不好。为什么不好?因为你正在装起来,你正在亮相,你成了架子花。生怕媚俗恐怕也是一种媚,就是媚那个批评媚俗的进口流行色。 什么样就是什么样,不掩盖本色,然后才有了进行价值评价的前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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